1、为全面贯彻落实湖南恒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规管理制度,加强公司合规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规范公司依法合规经营行为,预防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公司建立违法、违规事件举报公示机制,严厉查处公司的各项业务活动和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2、鼓励公司各部门、员工或业务合作伙伴对我公司存在的不完善问题或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投诉,对帮助我公司改进工作的投诉给予奖励。
3、可实名或匿名向合规主管部门通过以下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1)公司举报信箱。投诉人可通过公司内部实体投诉信箱进行实名或匿名举报。
(2)电子邮件。投诉、举报人可通过向公司合规邮箱【hgglb@hnhcxx.cn】发送投诉、举报邮件进行实名或匿名举报。
(3)合规热线。员工和第三方还可通过拨打合规热线:【84162188-610】,进行实名或匿名举报。
4、可举报行为是指举报者经善意判断认为公司的高管、员工、顾问、代理人、承包商、供应商、投标人或者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其他人士存在下列行为:
(1)违反法律或者构成公司未能遵守任何法律或监管义务的行为;
(2)违反公司《采购流程管理制度》、《员工行为准则》或《反商业贿赂指引》等其他公司规章制度;
(3)不诚信、欺诈或腐败;
(4)公司出具的或者对公司有影响的误导性或欺骗性会计、财务报告或审计工作;
(5)涉及任何其他类型的严重不当行为。
5、上述举报,将生成报告供合规管理人、合规委员会审查。合规委员会应就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对于收到的举报、建议信息和线索,合规委员会应当指派专人及时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及时公示,并妥善记录对各举报采取的所有行动。委员会应评估被举报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性,并决定要采取的适当行动。
6、在决定作出适当的行动时,委员会应酌情考虑所有适当的因素。需要进行的任何调查活动均应以合法、保密、公正和客观的方式进行,不考虑被指 控存在不当行为者的职位、服务年限或者与公司的关系。
7、合规管理部门及接触到举报、投诉信息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对举报人的身份和举报事项严格保密。与举报者身份、举报的行为以及调查程序或结果有关的信息,除因合法需求需了解的人之外或者除可适用法律或法规要求之外,不得向任何他人披露或者与任何他人讨论。此举旨在保护举报者,保护调查的廉正性,以及保护之前受到怀疑但之后发现是无辜者的声誉,并防止公司承担潜在民事或刑事责任。怀疑有可举报行为的员工或第三方,以及接到举报的人员,不得企图自行对可举报行为进行调查、访谈或审问。
8、公司重视公司员工和第三方商业伙伴为保护公司及公司声誉表现出的诚信、正直和努力。公司不容许管理层或者任何他人或其他实体直接或间接打击报复善意举报合规问题、已知或潜在不当行为或者协助审查或调查的任何人士。打击报复包括但不限于:骚扰、恐吓、胁迫、对工作时间或计划作出不利调整、降职、调岗、暂停或解雇提起申请或举报之人。